酷暑寒热之症的;这是百毒消,去两广戍边的将士,天天都把它带在身上,能解烟瘴之毒;这套护身软甲,每次你去刀兵险地,我都要让你穿在身上的;这柄蚂蝗机关弩,是冯保刚差人送来的。。。”
白笑嫣叮嘱完,拿起一方手帕捂着脸,“呜呜呜”的哭,边哭边说:“你都这把年岁了。要是真在广西出什么岔子,我跟忠儿孤儿寡母的可怎么活啊。”
贺六连忙将娇妻搂在怀中:“你瞧你这人。我是去办差,又不是去送死。这些年刀山火海的,什么险我没冒过?什么难我没遇过?这回去广西,要对付的又不是什么奸臣、倭寇、胡虏。只不过是对付几只猿猴罢了。我就不信,几只畜生能比那些大奸巨恶还难缠。”
白笑嫣擦干眼泪道:“难道你看不出?永寿宫里的那个人,这是嫌你在锦衣卫中权势太盛,想卸磨杀驴、鸟尽弓藏了!他春天一道旨,你跑了两千多里地去江南。刚回京,又一道旨,你倒要巴巴的再跑四千多里地。那个人要真想扶持朱希孝,打压你,何不痛快点,直接赐你告老还乡?”
贺六紧紧的搂着白笑嫣:“穿上这身飞鱼服,便是身不由己啊。我的命,不在自己手里,在他手里呢。别说他让我去广西帮着桑吉丹朱找猩猩血,就是让我上九天去摘月亮,我也只能照办。旨意让我十日后随桑吉丹朱启程。临走之前,我要办一件大事。”
贺六所说的大事,乃是东宫皇长子朱翊钧选伴读的事。
朱翊钧已经八岁。按照旧制,要选两名年龄相仿的男童入宫,充作伴读。每日陪他读书、玩耍。
谁能当上皇长子的伴读,就好比是捧上了一个千年不碎、万年不烂的金饭碗。只要不出意外,皇长子铁定是要继承皇位的。继位之后,他念及旧情,一定视自己的童年伴读为心腹,委以重任。
贺六打算上下打点,将八岁的儿子贺世忠送入东宫,做皇长子的伴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