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在前,四面八方到处都是羌人的身影,长矛短斧,重重叠叠,入眼之处尽是兵刃反射的寒光。刘烨尽数瞧在眼中,一杆长枪好似长了眼睛,叮叮当当点在朝自己蜂拥过来的兵刃之上,直接被他打得倒飞出去,落在羌人阵中。
一名羌人双手握住了手中的短斧势大力沉的对准刘烨重重的落了下来,似乎是要把刘烨整个人给连人带马劈为两半。而刘烨则是迎面冲了上去,右臂高高抬起,一枪狠狠地戳中了这个羌人胯下的地面,枪刃入土三分,随后猛然上挑。
撕拉!
锋利的枪尖直接从正当面的羌人胯下挑起,一道血线从他身体正中划过,从裤裆一直向上蔓延至头顶,直接便把他的身体剖为两半。
这羌人身体被从中斩作两爿,伤口上蹦出大量的血肉,从中分开的一瞬间,刘烨纵马刚好从两爿模糊的血肉中通过,羌人体内的鲜血溅了他满头满脸,还热乎乎的,简直就是一尊刚刚从地狱中跳出来的杀神。
泛着鲜血的长枪指向羌人后军之中,这里的羌人不知道为什么并没有发动进攻,看来有些古怪。
“随我来!”
在刘烨的号令之下,一千五百骑从羌人阵中转了一个弯,从稀疏的羌人阵中猛然突击过去,兵锋直指羌人后军。
这群羌人能够明显看得出来,和一般的羌人步卒并不一样,各个五大三粗,手中则是刀斧短锤,身形粗壮。
不蒙是李文侯的左膀右臂,因为手底下有数百大力士,因此被李文侯招揽过来,而李文侯率领骑兵冲锋,就命令不蒙率领亲兵压住阵脚。
“大人,有一只汉军过来了。”
不蒙眯起双眼盯着冲杀而来的刘烨所部,嘿嘿一笑,转过头去,盯着周围簇拥的勇壮羌人,嘶吼道。
“勇士们!”不蒙举起了手中的短斧,皮甲紧紧包裹住胸腹要害,两只光秃秃的手臂露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