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禁听后,沉吟道:“军侯,孙子曰:以正合,以奇胜。不如某率步卒居中,军侯以骑卒扰乱黄巾贼之侧翼,不然只怕骑卒伤亡太多,徒损战力。”
刘烨开战以来,无不是以骑兵冲阵,随后步卒掩杀,这样一来凭借着骑军的冲击力,多次在战斗中获胜,不过战马的确损失不少,要不是那次得到了褚飞燕的两百匹战马,只怕麾下骑卒就连一人一马都勉强。
轻骑兵毕竟攻坚能力弱,等到有机会看来要挑选良马,打造大铠和马铠,到时候摧锋破阵定然是无往不利。
刘烨点点头:“好!”
于禁统帅五百步卒居中,而刘烨则是领着五百骑兵居于侧翼,两军的位置发生变化。
过得不久,只见得前方烟尘弥漫,一道黄线隐隐出现,待得近了一看,正是数千黄巾贼。全部都是步卒,阵中只有少数几员将佐骑着战马,悠悠而来。
“嘿嘿,波帅只知道看重刘辟,却连千余官军都抵挡不住,要是俺老裴这一次击破官军,波帅还不对俺另眼相看?”
裴元绍骑在马上,洋洋得意的想到,而历城军也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不过这等规模,俺老裴带的都是精兵,两个打一个,那还不轻而易举?黄巾贼分为精兵和杂兵,精兵都是二三十岁的壮年人,有的得以披甲顶盔,寻常地方郡国兵都不是对手,而杂兵则是十几岁的年轻人还有一些四五十岁的老卒,战力极弱,所以刘烨马踏连营除了刘辟汇聚精兵抵挡了一阵,余者则是一触即溃。
裴元绍钢刀一扬,大喊道:“官军就在前面,咱们人多,待会打败了官军,谁抢到的盔甲兵刃,就归谁。”
两千黄巾精兵齐声欢呼,毕竟只有少数精锐才能披着皮甲,带着头盔,大多数人都是头裹一条黄巾,穿着一件单衣,也就手中有柄家伙,要是能抢到一件皮甲或者头盔,以后打仗可就安全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