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浴室都小,放一个洗衣机都没多余的位置,不过两人住倒是很舒服。附近就是一个公园,还有一条清澈透底的小溪、19世纪最着名的社会主义画家诗人威廉·莫里斯的手工场,溪水中古老的水磨转动风车。周日有集市,售工艺品和南欧东亚食物,附近有一个全英国最大的超级市场,到地铁则需要走20分钟路。对我一个从未有过家的人来讲,这儿简直就是天堂。
衣柜里是他从旧货店里买了两件大衣和一些裙子内外衣给我,尺寸倒也合我身材。他烧好了土豆鸡腿,蒸了米饭。那天晚上我们做爱。没有想的那么好,也许不熟悉,男女初次如此并不稀奇。春天了伦敦夜里还冷得很,得点壁炉。他拍了好些裸体照片,因为夜晚光线不对,那些照片大多模糊,只有我拿着红苹果依靠床的一张最清晰,耸着眉头,或许是因为苹果象征上帝不可宽恕的罪孽。
他说在北京他见过十几位各式女人,有几位是文学圈里人,我听说过名字。他大撒网,想找一个做妻子的人。有的在见我之前,有的在见我之后。他和那位女画家,在公园里谈终身大事,他在公园里与她亲热。接下来发生的事,他像职业说书人,拍板叫一声:“敬听下回分解。”
我谈不上愤怒,他早就向我求婚,但不是结婚,即便是结婚,他也有权利改变主意,或许别人比我更适合做他下半生的伴侣。只是别的人都不如我,他才最后下定决心和我。难道不容许人服装店里挑来挑去,最后挑那看上去最惬意穿在身上最舒适的一件?后者更重要,冷暖自知。
好几个晚上我都和他说到自己的身世,说到1989年那个夏天的事。他眼睛湿润地说:“可怜的你,一次次捡了一条命,相信我,我会对你好的,永远爱你。”
他有兴趣看我写的小说和诗,给出很好的指导和编辑。我对他又提到80年代那些事,说得停不下来。他问我:“为何不把它们写下来?”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