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过来,他只好一记懒驴打滚,同时将格林的战术匕首掷了出去,放冷枪的那个家伙顿时没了声息。
接着,[变形术]微动,杨棠贴地的衣物开始磨破,露出其中蛇鳞般的皮肤,他的整个身体在枪林弹雨下贴地游动,不一会便钻进了路边的老林里,消失无踪。
等绕过包多,转到内比都往仰光的大道上后,杨棠这才有时间仔细看看他从格林身上摸来的那个挺结实的小布袋。
布袋一头的活扣并不难解,杨棠试了四种手法就将其解开了,随即打开布袋一看,果然膈手的东西如他所料,全是一克拉大小的钻石,拢共有五十九颗之多,其4c标准至少达到了次优等级。照市价,这批钻石单颗价格应在两万美元左右,而这么一批品质优秀的钻石售让出去,总体价格还能浮动个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换言之,这一小袋钻石就值一百五十万美金上下。
当然,由于这批钻石已经加工过,所以即便杨棠是顺手牵羊而来,想要公开贩售那也是不可能的,毕竟加工的钻石说不定哪儿哪儿就有激光标识,又或者工艺编码,万一被格林背后的人物查知,想必又是一通麻烦。杨棠不怕麻烦,但为了一百五十万美金而惹麻烦上身就太不合算了,所以他打算到了仰光之后,先去当地的黑市钻一钻,将钻石脱手出去,能卖多少钱是多少钱,关键是不招麻烦。
路上,又改头换面了一次的杨棠拦停了一辆三轮货车,他假装懂一点缅语,与车主交涉了一番,还塞了二十欧给车主。车主这才同意搭他去博固。
博固离仰光很近,是仰光北面的重要城镇,车主之所以只愿意载杨棠到博固,原因很简单,他这货车的目的地就是博固,他不愿为了赚外快而改变行驶路线。
这样一来也好,杨棠也不想告诉陌生人他的最终目的地是仰光。虽然他有[变形术]可从容摆脱各种跟踪,但行踪对外严密一点并不是什么坏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