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的主旋律,这样的地方,一天两天还好,如果时间久了估计会发疯,因为实在是太单调,太寂寞了。
黄昏时分,一行人在一处避风的高坡阳面扎下了帐篷,随手打来的野羊成为了今晚的主食,肉食在中原是奢侈品,只有贵族和七十岁以上的老人才有资格享用,在这里却成了唯一的食物,想不吃都不行,可肉吃多了也会腻的,好在胖刘熬了一锅米粥,火候恰到好处,让大家多少尝到了一点家乡的味道。
众人中只有赵嫣然的精神最好,米粥一碗接着一碗的喝,五六斤重的肥兔子,她自己就吃了一整只,胃口好的不得了,可看看她那纤细的腰肢,还有苗条的身材,萧逸很是怀疑她把那些食物都吃到那里去了,真有拔开衣服检查一下的冲动啊……
赵嫣然告诉萧逸,这在草原上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万里草原,地广人稀,牧民们又是逐水草而居,根本就没有一个固定的住所,有时候一连几个月也见不到个陌生人,习惯寂寞和孤独是草原人必须学会的,否则你就等着无聊死吧!就连草原上的婚姻也是实行的抢亲制度,因为连陌生人都很难见到,就更别提去约会、恋爱了!
勇士们在草原上纵马驰骋,如果偶然见到个陌生的年轻女人在哪放羊,那么不用客气,直接用套马索套走就可以了,只要扛回家,她就是你的老婆了,至于这个牧羊女到底是位姑娘还是别人的妻子,那就无所谓了,总之,谁抢到就是谁的,有本事你可以用手中的弓箭和马刀再抢回去,强者拥有一切,这就是规矩!
听完赵嫣然的讲述,萧逸突然觉得自己其实很适合当一个草原人的,因为他的情商很低,而在这里基本就用不到情商,只要有弯刀快马就可以了,这些可都是萧逸的强项,凭他手中的绝影宝雕弓,再骑上奔驰如飞的‘白菜’,萧逸觉得自己抢回的女人可以组成一个部落,而他可以和这些女人创造出一个民族,呵呵!如果那样的话,萧逸觉得自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