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固执的伸着小手,萧逸正要考虑是不是脱下一只自己的鞋子来当信物时,脖子上的触动让他想起来了---项链。
为了纪念那次狼口余生,也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气,萧逸用那四根锋利的狼牙做成一串项链挂在脖子上,做自己的护身符。
摘下一颗狼牙,又从衣服上抽出一根丝线串好,挂在小姑娘脖子上,然后萧逸一脸真诚的说道:“这个是我的传家宝,是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留给我的,现在送给你做订婚信物。”
看着小姑娘满脸高兴的戴上狼牙项链,萧逸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你叫无愁?”
“嗯!嗯?你怎么知道的?”
“无愁哥哥好笨呀,这上面写着呀!”小姑娘指了指狼牙上的‘无愁’两个字。原来萧逸有一个习惯,像标签一样,在自己的所有东西上都刻了‘无愁’两个字,包括项链、箭簇、饭碗、水杯……就连‘白菜’身上,他都想印上‘无愁’两个字,后来想了想,生怕别人把自己的名字和马的名字混肴,这才作罢。
这个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你认识字?”看着面前的小女孩萧逸非常惊讶。
这可不简单,要知道这个时代的识字普及率非常的底,常常一个村子里也找不出一个识字的人来,识字基本被贵族、世家所垄断。而对于女孩的教育,基本都是以刺绣、女红为主,只有官宦家庭出身的贵族小姐才有可能教一点字,其余的基本上一辈子都是文盲……
“我也送无愁哥哥一件信物!”小女孩看着萧逸的眼睛非常的明亮。
“你?送我?”看了看小女孩身上,除了自己给她穿上的衣服也没有别的东西呀,自己刚才可是把她看的光光的,“难道?可是?还这么小……”
正在萧逸想入非非的时候,小女孩轻轻拉起他的右臂,微微一笑,露出一对可爱的小虎牙,然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