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马路对面来了许多警察,如果把尸体运出去,一定会被人发现。他索性拉紧窗帘,在房间里藏身了一个夜晚,却没察觉真正拍摄录像的mary,以及一个备份的内存卡,就躲在他身边的壁橱里——这个夜晚对mary与杀手来说,都是无比惊险。
直到第二天清晨,对面的警察都已撤离,他才悄悄带着jenny的尸体,还有记录杀人过程的摄象机,离开这栋公寓楼,即便被人看到也不怕,他可以装扮成死者的男友,架着醉酒的女友出门,没人会多管闲事怀疑的。最后他将死者拖上汽车,抹掉一切身份标志,开到附近的荒野埋葬——就算被警察发现,也不过是一具无名女尸。
当所有的证据链都已建立,莫妮卡雇用了一位新律师,确定成功率万无一失之后,才向阿尔斯兰州上诉法院提交重审申请。
提交上诉申请的同时,我也来到法院投案自首。
一时之间,我成为轰动全美的人物——警方认为我早就死在了荒野,如果侥幸逃生肯定已潜出阿尔斯兰州,但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我成功越狱超过一周,竟然还敢留在马丁.路德市。
首先,我能够逃出戒备森严的肖申克州立监狱,本身已是一件传奇。其次,可以在没有地图和gps的情况下,独自穿越数百平方英里的荒漠,简直是超越人类极限的奇迹。最后,在定案超过半年之后,找到一年前的凶案录像,证明自己清白无辜,再大大方方地投案自首,这样的指挥和勇气也令人难以想象。
然而,典狱长德穆革听说我还活着,迅速但着大队人马赶到法院,要求亲自将我押解回肖申克州立监狱——他已大会我恨之入骨,发誓要对我狠狠地乘法。他至尽仍没搞懂卧室如何越狱的,上对州长下对囚犯丢尽颜面,很可能会葬送得来不易的乌纱帽。
但是,老法官看过新的证据之后,拒绝了德穆革的押解请求,反而同意了我的律师的申请,当天变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