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证人的可信性。这就是庭审片里常见的唇枪舌剑,检察官与辩护律师你来我往,经常把证人或被告折磨得半死。但是,如果某一方触犯法庭上的规则,比如询问方式有诱导之嫌,或者询问与本案无关的内容,另一方可以当场反对。但对方也会向法官简短解释,这样提问的理由和必要。法官会决定反对是否有效,这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但对查明案件真相很有效。
可是,检察官出乎意料地放弃再度询问,要求第三位证人出庭,也就是负责此案的警官。
我也见过这位警官,但因为我履行了米兰达权利,从未和他说过话。他在法庭宣誓之后,陈述了现场勘察结果,还有法医的验尸报告。这些证据都对我非常不利,现场到处留下我的指纹和脚印,包括常青的死亡时间与伤口情况。
接着,辩方律师作了简短询问,检察官也像上次一样没有论战。
法官宣布庭审进入辩方举证阶段。
萨顿律师终于走到我的面前,用目光示意我不要紧张,朗声问道:“高能先生,你能用英语回答吗?”
“no—pro—pro—problem!”
该死!怎么第一句英文就结巴了!同时听到陪审团和旁听席上一阵讽刺的笑声,我羞愧得无地自容,真想马上宣判死刑送上电椅得了!
律师的表情也很尴尬,只能安慰道:“请别紧张,你能用英语回答吗?”
这是我第一次在法庭上说话,嘴唇皮都发紫了,陪审团像看傻瓜一样看着我,而我只能慌张地躲避他们的目光,却撞到旁听席上莫妮卡的双眼。
“坚持住!”
她的眼睛在对我说话,混血的美丽脸庞如同雕塑,笼罩在幻影般的白色灯光下,仿佛她才是这次审判的主角。
“noproblem!”
刹那间,我口齿伶俐起来,美式英语也变得异常标准,自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