拽起来?”路明非夹着那支跟他的手很不成比例的churchill雪茄(作者注:雪茄中的最大号,长度7英寸,这和17.78厘米),勉强燃起的气焰瞬间低落。
“我的意思是,作为校长我有权为你加分,如果这项任务完成的漂亮,我就算你过关,你只需要补两篇论文。”昂热伸出手来,“成交?”
“成交!”路明非立刻来了精神,一把攥住昂热的手。
昂热摸出一枚银色的喷射打火机喂路明非点燃那只雪茄,拍了拍他的肩膀,“现在抽着你的cohiba雪茄,穿着你的阿玛尼西装,去财富场上作战吧,我们的中国年轻富豪!”
|3|混血种社会
现在一辆加长的林肯轿车平稳地行进在宽阔的北密歇根大道上,两侧是帝国主义风格的巨型建筑,那些石刻或者金属的铭牌记录着这些建筑在美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约翰汉考克中心、at&t企业中心、怡安中心……而不远处,美国第一高楼西尔斯大厦仿佛一支刺向天空的宽厚重剑。
几十年前,一个生在乡下的美国小伙子站在芝加哥大街上,看着满街西装笔挺头油闪亮和上披皮草下露小腿的摩登女郎,也会在心里说,哦耶!饿可算是到大城市咧!而此刻这辆车的司机听到的不是赞叹,而是后座上剧烈的咳嗽声,好像要把肺都咳出来。
尽管如此,这位来自中国的年轻富豪仍旧没有扔掉那支超大号的雪茄,只是把车窗打开,把脑袋探出去狗一样吐着舌头呼吸新鲜空气。
路明非快受不了这该死的烟味了,他弄不懂为什么有人会喜欢抽这东西,简直就是化学武器。但他不敢丢,他要确保自己看起来是个地道的有钱土豹子,这场成败关系到他能否免考,而雪茄是个很好的点缀,此外夹着雪茄他的右手就可以不哆嗦,而左手他可以揣在裤兜里。
“快到了么?”他尽量以平稳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