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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活(2 / 4)

从此过上了表面平静的日子。

李大脚是个能干的女人,家里家外一把好手。她一回到家,这个家就热闹起来。她院里院外地忙活,把日子弄得风生水起。闲了一天无事可干的于守业,想过去帮帮她,被她又按回到椅子上:当家的,你是识文断字的人,这粗活哪里是你干的?我粗手大脚干惯了,你读书写字吧。

自从结婚后,她就不再称呼老于或于老师了,而是亲切地喊他“当家的”。于守业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称呼时还红了脸。虽然喊起来粗俗,却也准确,把他当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他心里热乎乎的。不像小莲,人前喊他先生,私下里叫他的名字,让他有一种客人的感觉。李大脚一下子就把他拉近了,粗糙的生活,却让他感受到了人间烟火的味道。

李大脚从心里往外地尊重他,道理只有一个,就因为他是知识分子,是为人师表的老师。她大字不识几个,结婚后给女儿写信的任务就落到了于守业的头上,她在一边说着,他在纸上写着。

李大脚婚后给女儿的第一封信是这么写的:

闺女,俺和于老师结婚了,于老师就是教过你的那个于老师,你小时候说喜欢于老师,想让他给你当爸爸。你这个梦,妈替你圆了,闺女,高兴不?

她是这么口述的,于守业自然不会这么写,而是把她的意思消化了,理解了,变成了文字通顺的书面语言,娓娓地传递给李大脚的女儿马媛媛。

媛媛的回信,自然也都是于守业来读。媛媛字里行间地祝贺母亲的新生活,并一次次地向昔日的于老师(信里称呼的于叔叔)问好,并汇报了自己的生活和学习。

于守业读着媛媛的信,就想起了媛媛小时候趴在他耳边说过的话,那种感觉至今仍挥之不去。

李大脚似乎从来没有闲着的时候,忙了这儿,又去忙那,还没忙活完,天就黑了。

于守业在灯下看书,“哗啦”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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