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一直到回在家中还是这样。又过了四五天,这点事还在我心中悬着。有一天晚上,王五来了。他是在李家拉车,已经有四年了。
王五是个诚实可靠的人,三十多岁,头上有块疤——据说是小时候被驴给啃了一口。除了有时候爱喝口酒,他没有别的毛病。
他又喝多了点,头上的疤都有点发红。
“干吗来了,王五?”我和他的交情不错,每逢我由李家回来得晚些,他总张罗把我拉回来,我自然也老给他点“酒钱”。
“来看看你,”说着便坐下了。
我知道他是来告诉我点什么。“刚沏上的茶,来碗?”“那敢情好;我自己倒;还真有点渴。”
我给了他支烟卷,给他提了个头儿:“有什么事吧?”“哼,又喝了两壶,心里痒痒;本来是不应当说的事!”他用力吸了口烟。
“要是李家的事,你对我说了准保没错。”
“我也这么想,”他又停顿了会儿,可是被酒气催着,似乎不能不说:“我在李家四年零三十五天了!现在叫我很为难。二爷待我不错,四爷呢,简直是我的朋友。所以不好办。四爷的事,不准告诉二爷;二爷又是那么傻好的人。对二爷说吧,又对不起四爷——我的朋友。心里别提多么为难了!论理说呢,我应当向着四爷。二爷是个好人,不错;可究竟是个主人。多么好的主人也还是主人,不能肩膀齐为弟兄。他真待我不错,比如说吧,在这老热天,我拉二爷出去,他总设法在半道上耽搁会儿,什么买包洋火呀,什么看看书摊呀,为什么?为是叫我歇歇,喘喘气。要不,怎说他是好主人呢。他好,咱也得敬重他,这叫作以好换好。久在街上混,还能不懂这个?”
我又让了他碗茶,显出我不是不懂“外面”的人。他喝完,用烟卷指着胸口说:“这儿,咱这儿可是爱四爷。怎么呢?四爷年青,不拿我当个拉车的看。他们哥儿俩的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