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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青岛(4 / 18)

起呀,怎能成为英雄呢?!思想很高伟了;乃至吃过饭,高伟的思想又随着蓝烟上了天。有的时候确是坚决,半天儿不动些小白纸卷儿,而且自号为理智的人——对面是习惯的人。后来也不是怎么一股劲,连吸三支,合着并未吃亏。肺也许又黑了许多,可是心还跳着,大概一时还不至于死,这很足自慰。什么都这样。按说一个自居“摩登”的人,总该常常携着夫人在街上走走了。我也这么想过,可是做不到。大家一看,我就毛咕,“你慢慢走着,咱们家里见吧!”把夫人落在后边,我自己迈开了大步。什么“尖头曼”“方头曼”的,不管这一套。虽然这么说,到底觉得差一点,从此再不双双走街。

明知电影比京戏文明一些,明知京戏的锣鼓专会供给头疼,可是嘉宝或红发女郎总胜不过杨小楼去。锣鼓使人头疼的舒服,仿佛是吧。同样,冰激凌,咖啡,青岛洗海澡,美国桔子,都使我摇头。酸梅汤,香片茶,裕德池,肥城桃,老有种知己的好感。这与提倡国货无关,而是自幼儿养成的习惯。年纪虽然不大,可是我的幼年还赶上了野蛮时代。那时候连皇上都不坐汽车,可想见那是多么野蛮了。

跳舞是多么文明的事呢,我也没份儿。人家印度青年与日本青年,在巴黎或伦敦看见跳舞,都讲究馋得咽唾沫。有一次,在艾丁堡,跳舞场拒绝印度学生进去,有几位差点上了吊。还有一次在海船上举行跳舞会,一个日本青年气得直哭,因为没人招呼他去跳。有人管这种好热闹叫作猴子摹仿,我倒并不这么想。在我的脑子里,我看这并不成什么问题,跳不能叫印度登时独立。也不能叫日本灭亡。不跳呢,更不会就怎样了不得。可是我不跳。一个人吃饱了没事,独自跳跳,还倒怪好。叫我和位女郎来回的拉扯,无论说什么也来不得。看着就是不顺眼,不用说真去跳了。这和吃冰激凌一样,我没有这个胃口。舌头一凉,马上联想到泻肚,其实心里准知道没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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