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它的神韵、肌肉,还有修长的细腿,的确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马!也只有少爷才能收服这种宝马。”
赤焰似乎知道哈赤赞美自己,它颇为神气地扬头轻嘶,那种意气风发的神气劲儿,大概除了小混,没有人能够与它媲美。
小刀走上前,理了理赤焰的鬃毛,轻笑道:“这小子大概是被关腻了,想出去蹓蹓腿,发泄一下过剩的精力。”
哈赤忙不迭点头赞同道:“对对!好马就是得骑着常跑,才会越磨练越有腿劲和耐力,如果让它过太舒服的日子,每天吃上等好料,却不蹓腿,就好象是富贵人家养儿子,十个有九个半都给宠坏了,成不了大器。”
哈赤是蒙古人,蒙人善马,不论是骑是养,都有杰出的方法,他打的比喻,可谓是一针见血的绝妙例子。
不过,他这么一说,倒让小刀想起杜云亭,于是,小刀轻笑道:“哈赤,你还记不记得杜公子,后来他怎么样了?”
哈赤耙过乱髯,呵笑道:“就是那个衣服穿的很体面的公子哥,是不是?他的人倒是不错,客客气气,很有礼貌,人又时常笑瞇瞇的,咱们族里,不少姑娘挺中意他的吶!那天早上他听说少爷离开后,他好象很失望,我出来追少爷时,他正在打点行李,大概也走了吧!”
小妮子将挂在鞍具旁,赤焰专用的鹅黄鞍辔取下来,为赤焰绑妥之后,催促道:“小刀哥哥,别管那个什么少盟主的啦!咱们遛马去!”
小刀看看天色,颔首道:“也好!哈赤,这次就由你留在客栈中等小混好了。”
其实,小刀是怕小妮子和赤焰出现之后,若是真个儿遇上麻烦,光是哈赤一人可能难以应付。
所以,小刀只好冒着与血魂阁撞见的顾虑,亲自护驾,陪小妮子出去遛马。
天真的小妮子和憨直的哈赤,自然不知道小刀用心良苦,小妮子见小刀要陪自己出门,更是高兴的跳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