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魅力。
我到特区去了。不是我父亲所在的那个地方,但我仍能感到他的余光。我开始学做生意。中国的生意人简单极了,初级阶段,包括赚钱和捣鬼,哪怕是作案,也都是《七侠五义》的水准,没劲透了。假如有一天我要作一个案子,保证让它充满了梦幻和科学的色彩,非同凡响。
我瞧不起那些伎俩,但我干得比谁都欢,比如搞批文、以权谋私等等。因为我会干这些,我就更看不起它。发财人赚第一个100万,多半凭的是胆子,轮到第二个100万的时候,才多少有些计策含量。奸人一般没胆子,所以先发的都是些什么人,不必多说。和这些人打交道,阅尽人间丑恶。
每天压力很大,不知怎样才能让神经松懈下来。
有人介绍我上歌厅,唱卡拉ok。
我刚开始不喜欢那种黑暗的光怪陆离的气氛,还有那么多的鸡混迹其中。鸡太多的地方,女人就贬值。每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你就不由自主地会想,她是不是鸡?
但我很快地发现卡拉ok的绝妙所在,就是人都有嚎叫的欲望。人是从野兽变来的,世界是一个动物园。其实兽叫也是很美的事,比如虎啸猿啼,还有黄鹏鸣翠柳、蛙声一片等等,都是入了诗的。人进步了,却被剥夺了嚎叫的权利,如果你是一个女人,到处都让你讲究淑女风范,你就更没机会大喊大叫.
真羡慕文化大革命那会儿的年轻人,年老的也包括在内,每天都可以大声地呼喊口号,打倒谁,拥护谁,狂轰滥炸一番。这就像今天的ktv,有伤感的也有激烈的,既可以缠绵也可以声嘶力竭,心里有多少不痛快的事,都宣泄出去了。文革那时免费,现代人没这个福气了,只好花了钱,到歌厅里乱吼,平衡自己快要爆炸的心。
卡拉ok这东西,最令人丧失自知之明,再说得不客气些,就是大肆公开地鼓励人不要脸。
你明明不是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