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朵拉绮雯说不下去,只是泣血的道:“可怜佩吉泽的女儿,才八岁啊!就算是我大哥,身为狼王的大公子,如此身份,一样被他们践踏在脚下。我的嫂子,被他们活活逼死。他们从未把我们狼族当做人,所以,就在昨晚,我杀了狗屁的奥森亲王,杀了他们的血徒和子爵。这一群欺软怕硬的东西,也只会夹着屁股逃走。”
“现在,我们已经退无可退,躲无可躲。血族马上要发动攻击,将我们这群的狼神的子孙抹灭,屠杀。我狼族的战士们,你们是要做待宰的羔羊,还是一头真正的狼?告诉我!”朵拉绮雯最后一句几乎是厉吼出来。
感同身受,感同身受!
那么多年的被欺压,被轻视。而如今,对方犯下恶行,反而要来兴兵灭了自己这群人。孰可忍孰不可忍!
战前动员永远有必要,这与理智无关。
要的就是这一腔怒火与热血。
况且,狼王虽然昏庸。但是下面的狼族战士却一直被严苛对待,所以还保持了狼性。但这份狼性在多年忍让中被磨灭,如今又被朵拉绮雯激发出来。
昏睡百年,终有醒时。
狼族两千成员,其中有二十名中队长。中队长每人带领一百狼族战士。一百狼族战士中又有十名小队长,小队长各带十名。
每名队长都配备无线耳麦,以便随时听从调遣。队长之间又有替补方案,一旦队长阵亡,马上有人会接过指挥权,做到上下通达,前进后退,队伍都如一人手臂,来回都是雷霆之势。
不得不说,狼王这些年忍是忍了。但是对于下面队伍的训练却从未停止过。他也并不是没有危机意识的,只是一直以来都甘愿做了蜗牛。
每名狼族战士都有配套的装备,头盔,防弹衣。另外还有锋利无比的战斧。
防弹衣虽然厉害,不过真遇上他们这种力气的战斧,那一下劈下去,该死的还得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