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九郎和金加走得很从容,大约是在阿里奔逃后的两个时辰才出发的,只问了一个方向,谁也不知道他会逃向何处。
可是金加有办法,他在沙漠上找到了蹄印,找到了半干的马粪,也找到了马尿的残迹,决定了追逐的方向。
他们还在半路上看见一头黄羊的残尸。
洪九郎道:“这家伙比我想像中能跑,他喝了黄羊的血,至少又可以支持一阵子。”
金加却笑道:“人可以喝羊血,马匹却不肯喝那玩意儿,那匹马的力气已弱,跑不出五十里的。”
果然在追出了三十里后,他们看见了力竭倒地的马匹,脖子上被刺了一个洞,是利刃造成的。
洪九郎道:“这家伙已经到了穷途未路了,他不该杀了马匹的,在沙漠上没有马,人是无法生存的,尤其是马匹知道哪儿有水源,再往前支持个四十里,我就知道有一处小水源了,他却迫不及待地杀了马,饮了马血……”
金加凝重地道:“也许他也知道水源之所在,这顿马血足够支持他到水源了。”
“不容易,他没了马匹,一定要靠步行,沙漠上走四十里是很辛苦的。”
“他学过武功,施展轻功,走起来很快的。”
“在沙漠上轻功再好的人也走不出十里的。”
“你怎么知道?”
“我试过,黄沙不比硬地,施展轻功很耗体力,我尽了最大的努力,只跑出了十里。”
“没那回事,我族中任何一个人都能一口气跑上二十里。”
“大哥,你们是从小在沙漠上生长的,对沙漠已能适应,外地来的人绝不可能一口气跑出十里,在大漠上只能慢慢地走。”
金加看着地上的足印道:“那家伙并不外行,他走的步伐并不快,正是一步步地慢慢前进。”
洪九郎笑道:“马的尸体尚温,证明他并没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