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咸阳西行,渐渐地荒凉了,尤其是进入陇中古道后,一片黄土高原,经常几十里不见人烟,偶而经过一些郡县,城圯破颓的很多,都是急待修缮的,可是战燹之后,居民流离未归的还大有人在,有些地方更是难得见到几个丁壮,那都是在战争中被征召去当兵了,有的客死异地,成为无定河边的白骨,有些则仍羁身军旅,被别地的兵镇收编了,不能解甲归乡。
李益到了第一处要修缮的地方,那是个叫景泰的郡县。地方并不大,只是因为地处长城的隘口,在外拒胡马的国防价值上有战略地位,才能获得朝廷拨款修缮,郡守是个上年纪的老进士,以科第的资格而言,比李益足足早了几十年,终身困顿,已无壮志,对李益的来到,既不热衷,也不起劲,十分冷淡。
他似乎经历多了,认为李益来此只是虚应故事的,故而牢骚满腹,一来就哭穷,那倒不是故意刁难,县库是真的穷,几乎库中已无存银,连皂隶书吏的口俸都拖欠了好几年,无法发放。
唐制地方百姓所缴的税为租庸调三者,租是田赋,沿隋奋制,男子十岁受田一顷,为百亩,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用以种植桑麻,身死可以傅后。八十亩则为口分田,种植禾黍,身死归还,但这种授田方策只限宽乡,那是指土地足够分配的乡县而言,如果是人多于地的狭乡,则减半以授。然后每年缴粟二斛或谷三斛。
庸则是壮丁每年需为国家服劳役二十日,闰年则加二日,因故不能服役者,每日折绢三尺,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加役三十日者,租调全免。
调是纳帛,每丁每年纳绢二匹,──二丈,缴布则加五分之一,并须缴绵三两成麻三斤,不产绢麻之地,则缴银十四两。
这三项总计,约为一丁的收入四十分之一,只要动勉一点,足够仰事俯蓄而有余,立法之初,用意极善。
可是行之年久,则永业田日增,口分田日减,宽乡也渐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