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进来,他连眼睛都不张,点点头就送进去了,没回应就是挡驾。
那倒不是他架子大,而且他只认识三十二张骨脾上的点子,跟横过扁担的那个一字,瞧了也是白瞧,来人的身份全在他的肚子里,拿帖子的人都知道,必须要先报给他听,遇上陌生一点的,还得先给他点上两句。
今天刚好是一连九天阴雨后的大晴天、孔九爷在那间霉气薰的屋子里推了九天的牌九,输得精光脱底,却赢来了一身风湿关节痛,所以破例把张椅子搬到大门口的广场上晒太阳,刚在陶陶有点睡意的时候,这个不知趣的小伙子就来了,人身上是半身泥点,马身上也是泥点,站在他面前,高出他半截。
那固然因为他是坐着,但站起来也不会高过人家胸膛去,不必用尺,孔九爷的眼睛就是尺,来人至少在七尺以上。孔九爷一向最恨身材高大的人,因为他矮,但他也喜欢英俊的小伙子,因为他的妹子孔金花喜欢。
这小伙子就是他讨厌的高个儿,而又是他妹子喜欢的那种小白脸儿,因此他不得不细心打量着,然后他的眼睛亮了起来:“司马月”。
孔九爷一共做了三件破天荒的事:第一,他没等人帮他念帖子上的字,就认出了来拜的客人,虽然那份帖子他是倒着看的。
第二,他站了起来。上个月新任凉州知府方大人来拜访,他也只是嗯了一声,点点头吩咐送进去而已。
第三,拜吴二太爷跟拜京中大官儿一样,除了勿需通报的热客,直上二门,见与不见不是由他本人决定外,初次登门投帖的客人,对孔九爷的一份儿意思是少不了的,孔九爷的赌本儿全是从这儿开销。上个月方知府来拜访,照样也封了十两银子的门包儿,但今天这小伙子两手空空,居然也使孔九爷弯腰屈背地伸出那六个手指的左手,连连往门里嚷着,口中一连声地:“请!请!”
这小伙子不过二十五六岁,难道真有那么大的万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