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策突然横抱起她。
昭昭搂住他的脖子。和沈策一起,她时常会有错乱的意识。他的气质极复杂,不像是现代文明社会教养出来的绅士,想亲你,便要亲,想抱你,抱起来就走。
“而且,都是好事。”他说。
沈策抱她上床,寻到床角自己的短袖。他一面和她接吻,把他的短袖给她套上。
宽大棉布T恤,包裹着她。她的敏感度被扩大了无穷倍,能看到T恤棉布的编织纹路,横有百千条,竖有千百条,在一条条一根根从她身上研磨而过。
“让我看看伤。”他又说。
她耳膜跳动的,比行军鼓还急,还重。这屋里的顶灯亮些,台灯暗些,浴室的极亮,在远处,深浅不一的黄光交织在一处,在她皮肤上。
沈策以眼观查,验她的伤:“愈合得不错。”
“我昨天晚上——”他摸到床头,揿灭了总开关。
“后半夜醒过,你抱着我睡,”他在暗处,“我把你睡衣解开,看了很久。”
他平铺直叙说的话,烧高了她体内的一团火:“都解开了,都看过了。”
他猜,她会喜欢暗的地方。黑暗可以给人带来一层心理保护。对沈策来说,这就像他初次杀敌,挑的是深夜,伸手不见五指的窄巷子,方便得手,也能安抚自己第一次见血的躁动和不安。
“哥。”
“嗯。”
她不言语了。
“是,”他直接答她,“就你一个。擅长,是领悟力高。”
他皮肤过于柔滑,她原本喜欢这酒店床单的柔软,和他一比,如粗布。手也滑,皮肤也滑,可不温柔。昭昭想,沈策这个人和“温柔”似乎搭不上什么关系,再想,也不对,她有很强烈的自负猜测,沈策已经把他毕生的耐心和温柔都留给自己了。
他热衷一刀见血,不喜犹豫,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