块旧门板,上面又压满了书,原来是一个落地的“书桌”,盘踞的空间约占全房的八分之一,也就是可睡一个人的面积,那显然是“特殊人物”的势力范围。
这就是台北景美军法看守所中的第十一号囚房,时间在二十世纪的七○年代,正是中国祸国殃民的独夫蒋介石退守台湾的岁月。中国阴历夏至的上午,阳历的六月下旬。
幕拉开了。囚房内,龙头坐在“书桌”旁,背后垫着卷起的棉被,低头看书。右边角落瘫着史处长,两眼望着房顶发呆,脚上戴着脚镣,表示判了死刑。两人中间坐着余三共,自己跟自己下着围棋。对面门旁边靠墙坐着华老师,也在看书。
史处长:(左右张望,眼露凶光)谁偷吃了我的砂糖,是谁?
余三共:(抬起头来)你叫什么?
史处长:有人偷吃了我的砂糖。
余三共:你怎么证明?你不要血口喷人。
史处长:怎么血口喷人?我有证据,给你们看。我在砂糖上铺一层纸,抓了一只苍蝇放进去,盖好瓶子,谁打开这瓶子,苍蝇就飞了,我刚才一打开,看不到苍蝇了,这就证明有人偷了我的砂糖。
余三共:乖乖,什么时候了,什么地方了,你这个调查局的处长大人,被判了死刑,戴上脚镣了,还在犯老毛病,养线民,现在养不到线民,你居然养了一只线苍蝇,你可真好意思!
史处长:有什么不好意思?偷我东西吃的才不好意思,我有什么不好意思?
余三共:我说不好意思,是说你们这种特务出身的职业病、老毛病,居然为一点砂糖就要发作,这该多不漂亮。大家都落难,就算有人吃你一点糖,又算得了什么?何苦养只苍蝇来证明什么。
龙头:(笑)不过,我的看法与你余三共先生不同:从另一个角度看,处长大人这种作风也未尝不是一种进步的表示!至少他用生物学的方法来作为抓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