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省心了。端方来养猪还有更深的一层缘由,主要还是为了当兵。端方自己也知道,高中毕业这么长的时间了,在村子里却一直没有“表现”,这总是一个缺陷。在这样的节骨眼上来到养猪场,脏活和苦活都干了,将来“政审”的时候总归是个便宜。好歹是一个亮点。反正离征兵的时间也不长了,就是再苦,再脏,熬过去也就完了。总之,是利大于弊的选择。
养猪场蛮小的,说是“场”,其实也就是三十来条猪。一大半是杂交的约克夏,剩下来统统是新淮黑猪。比较下来,端方喜爱的是那些白色的约克夏。约克夏体态相当的昂扬,正面看过去,前胸的那一片特别地开阔,剽悍,能够看得见它们的豪迈。比较下来新淮黑猪就龌龊多了,样子十分的猥琐。最要命的还是新淮猪的两只大耳朵,大得出奇,软塌塌的,耷拉在那儿,一步三晃荡。一旦静下来了,却遮住了眼睛,样子就有些怪,鬼鬼祟祟的。再看看约克夏的耳朵吧,小的,在阳光下面呈现出半透明的状态,一有风吹草动就支楞起来了,一闪一闪的,像马,像矫健的猫科动物。当然了,最大的区别还不在耳朵,在腹部。约克夏的腹部扁扁的,平平的,收着,多了几分的俊朗与威武。新淮猪呢,它们的肚子可不讲究了,特别的大,特别的松,脏兮兮的全是褶皱,仿佛一大堆的抹布。由于新淮猪的背部凹下去一大块,这一下更糟糕了,它的腹部一直挂到地面,一旦行动起来,双排扣的xx子就拖在地上,和屎尿搅拌在一块儿,邋遢得要了命。
端方喜欢约克夏,那好吧,老骆驼和端方就做了简单的分工,所有的约克夏都归端方。两天没到,端方算是明白了,所谓养猪,就是给它吃。因为猪是人喂养的,它的习性和人也就有了几分的像,一天也要分成三顿。别小看了这一天三顿,麻烦大了。猪可不是人,一手拿着筷子,一手端着碗,充其量也就是两大碗。猪不是这样的,一门心思全在吃上头。到了吃的时候,它就像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