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队?”
“其实就是打听一下,在零六年的时候,你们团里有没有收留过一只拉布拉多流浪犬?”
“驼子?你们是为驼子来的?”
我振奋得几乎要捏紧拳头大声叫嚷,原本是大着胆子天马行空的推想,结果证实正如我所料,有什么能比这个更让人得意的呢。
肯定就是脑太岁,听团长怎么叫这只狗的就知道了。驼子!
“是背上长了瘤的吗?棕黄色的?”
“对对。”二零零六年三月底四月初,具体那一天团长既不清了,在马戏团的演出场门口,忽然就徘徊着这样一条狗。
原本也没人在意,特别是它背上的大瘤,老实说,看了有点恶心。
直到有一天,晚上马戏团的节目散场后,门口竟还围着一群人,不停大声叫好。原来这只狗居然用两条后腿直立起来,两只前腿不停向周围的人作揖。等到几个马戏团的人也挤进去看热闹时,这只狗竟用两条前腿玩起倒立来,然后凌空翻了个筋斗,周围喝彩声一片,比马戏团正式演出还要热闹。
毫无疑问,这只宝贝狗立刻就被带回团里,从此成为晶彩马戏团的一员。它背上的瘤尽管难看,驯兽师给它做了件锦衣,穿在神圣,只见得背上高起一块,像个驼子。所以大家都叫它驼子。
团长对驼子极尽赞美,说他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听话的狗,只有你想不到的节目,没有它做不到的节目。他打赌,驼子绝对能听得懂你在说什么的。
绝对同意,我默默地说。
有这样一只神奇的狗,马戏团的生意比以前好了足有三成有余。到了零七年初,团里老训狗师得了肾病,换了个叫王雯的新人。那是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特别喜欢狗。而驼子也非常讨她欢心,很快王雯就宣布驼子是她养着的,不演出的时候,驼子总是绕着她走,晚上也住在她房里。
“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