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跳十五分钟大概就吃不消了。
音乐并得舒缓下来,分贝也不那么大了。刚才那样子,根本就没办法说话,所以我和寇云一样,只能一边紧紧盯着两具水蛇般狂舞的身段,一边喝冰镇的啤酒润肺定神,其实还满爽的。
“哥,我们接下来是不是要逃出广州?”小丫头看别人跳舞看得一头细汗,兴致勃勃地问我。
我差点被啤酒呛到:“虽然我是不准备继续待在广州,不过你能不能用好听一点的词,这不是在玩躲猫猫也不是在玩追捕游戏,说到逃你有必要这么兴奋吗?”
“哦。”寇云应了一声,不过没过多久,又憋不住,低声问我:“那我们会偷渡去哪里啊?是不是要找蛇头,从陆上越过边境,还是坐船啊?”
(5)
好在我没在喝啤酒,真不知道她在外闯荡的三个月都知道了些什么,回道:“那你觉得去哪里比较好?”
寇云皱起眉头,很认真地盘算着,喃喃地说:“要隐蔽,不能被人轻易发现,要热闹一点,人多一点,这样不容易被注意到。还要舒服一点,不能太亏待自己。”她说着声音渐渐低下去,我也听不清她又嘟囔了些什么,突然听见“咕噜”一声,她吞了好大一口口水。
“想好没有,去哪里?”我催促她。
“我们偷渡去迪斯尼好不好?”她涎着脸问我。
如果手头有黑笔,我一定在额头上画三道粗黑线,来应衬我此时的心情。
寇云满眼的梦幻,还在说着:“有过山车坐,有动画片看,有棒棒糖吃,还有棉花糖。”
“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偷渡?”
寇云直了会儿脖子,终于摇了摇头:“有点知道,还……有点不知道。哥,我又饿了。”
才吃完麦当劳没多久,哪有这么容易饿的,怕是想到棉花粮,馋的吧。
“没钱,忍着。”我没好气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