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件就是。张金龙,张金龙穿的囚衣。”王茂元盯着一件上衣的橡皮膏看了半天,终于笑着说。
六耳接过这件衣服,动作有点僵硬。我想此时他心里一定百感交集。这是件蓝色的粗布背心。布料是很结实的,但已经磨损得很厉害了,特别是正面,许多地方明显起毛变薄,还有些破洞。
六耳把衣服捧在手里,盯着看,这件极普通的背心上面,仿佛有着能牢牢吸引他的魔力。
看六耳的样子,怕是有段时间回不过神来。我拿起其他的物品细看。
都是很普通的日用品,我没有王茂元的经历,看这些东西当然不会太有感觉,只是想着用这些东西的是那样一批人,看的时候心情略略有点不自在。
当我拿起一支笔看的时候,嘴里不由自主地发出了“咦”的一声。
这是支自制的圆珠笔,笔身是根一头通的细钢管,不知原本是做什么用的,现在插了根塑料圆珠笔芯进去,用橡皮膏包好固定住,就能写字了。
我奇怪的当然不是这支笔的简陋,而是作为笔身的钢管。
“怎么了?”王茂元问。
六耳也把头转了过来。
我一边想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一边把自己的发现指给他们看:
“我是奇怪这里怎么会磨损得这么严重。”
在笔尾,也就是钢管封口的一端,好像被人努力打磨过,圆形棱边都给磨平了,一眼看去小了一圈。由于磨去的材料比较多,在一个地方甚至破开个小洞,可以隐隐看见里面的笔芯。
“这是,这是……”王茂元嗫嚅着,一把将笔抢过去,翻来覆去地看。
“就像那个人不是用笔头在写字,而总是用笔尾写一样,他多半没事就拿着它在什么地方磨来磨去。”我说。
这句话一说完,六耳和王茂元齐齐抬头看着我。
“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