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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伯奢之死(1 / 9)

为免多生枝节,两人日夜兼程,赶往谯郡,已渐渐走出董卓的势力范围。

沿途遇到好些盗匪,但以曹操的身手,只要没遇上真正的大高手,凭身上的天奕真气加手上一柄寻常的青钢剑,还不把寻常山贼放在眼里,只是碍于自己在陈宫眼中的“仁者”身份,才没有妄开杀戒。这一日,两人到了成皋。

“噌”,曹操一跃下马,窜进了一片林子。

“曹公,慢点,等等我。”陈宫气喘吁吁牵着两匹马跟了进去。

那个时候就已经有“逢林莫入”的古训了。但曹操不管这些,因为他看见了一只狗。

这些天,由于一直在董卓地界,两人不敢正大光明地走官道,更不敢跑进城里去大吃大喝,只好由陈宫在路边摊买一些干粮,尽拣没人的荒郊野外赶路。要想吃好的,那非得自己想办法抓野兽。陈宫是个读书人,别说抓野兽,就连现成的野兽也不会烧,曹操倒是有本事抓,但烧菜方面也一样白痴。这些天来,两人吃了一顿烤狼一顿烤鱼一顿烤狐狸一顿烤青蛙,曹操火头掌握得很奥妙,使得陈宫觉得,这几种动物烤出来的味道都差不多,没什么区别。

曹操每次看见陈宫皱着眉头吃烤味,总是安慰他:“先忍忍,这些东西我都烧不好,但只要让我抓住一只狗,我可有十七八种方法把狗烧成绝世美味。”说这话曹操是很有把握的,作为谯郡公认的狗之终结者,曹操对于狗肉的烹饪也着实有一套。

可是狗不是说有就有的,连着好些天曹操都没有闻到狗的味道,心中十分失落,所以当那只大黑狗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曹操眼睛立刻就放出光来,全身十万八千个毛孔都欢呼雀跃。而且,曹操觉得他看着这条狗很眼熟,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只毛色贼亮的大黑狗瞪着大眼睛打量了曹操一番,全身的毛一下子就竖了起来,转身便逃。曹操哪里肯放,轻功施展开,直追而去。于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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