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有开口大骂的,有打架斗殴的,这都是酒品不好的。还有随地大小便的,那是童心未泯的。
可常欢的本性是什么?
杀戮!
没错,从小在七杀门长大的他,杀戮已然融入了他的本能之中,化为了他的本性。所以他一旦醉酒,那酒疯耍起来就不是伤几个人,破坏几件公物的问题了。
那绝对是血流成河,涂炭生灵啊!
因此,他给自己定的准则,就是不轻易饮酒。不过今天被一群小屁孩儿排斥,他也心中郁闷,又被小雯说中心事,斟满了酒杯,便也干脆放肆地醉饮起来。
不过,他自己的情况他清楚,所以在酒醉之前,将那帮同学都赶走,自己一人在那里小睡一会儿,酒劲儿过了就没事了。
可谁曾想,小雯好心好意要送他去旅馆休息,半路上又碰到流氓调戏,这帮流氓又好死不死地打了他。
你可以想想,本来喝了酒,迷迷糊糊酣睡着,突然被一群人拳打脚踢地叫醒,那是个什么心情?
三岁小孩儿还有起床气呢,就更别说现在的常欢了。
于是乎,在半梦半醒间,还带着略微醉意的时候,常欢心里的这个杀神终于苏醒了。下一刻,流氓们完蛋了,前来找常欢和司徒雷较量的雷经天也完蛋了。
事实上,雷经天今天真是出门没看黄历,就赶上常欢这个死神喝醉了的时候来了,也是够寸的。
若是平时,常欢答应老头子不搞大事情,肯定会下手有轻重的。像他那徒弟,不就只伤不杀吗?
可这次,常欢迷迷糊糊,把自己的秘密全吐露给那老东西知道了,这还了得?如此一来,那老东西是非死不可了。
常欢身为国家特工,就要代表国家让他永远闭嘴。
而如今,所有的人都死了,目前只有一个目击者,就是这个好心好意的小姑娘。
常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