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都死在他手。”
李寻欢不置可否,他便接着道:“而且此人行踪飘忽,神鬼莫测,吴问天刚扬言要找他,第二天死在自己的院子里,全身无一伤痕,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
“血痕小如针眼,人人都知道那是梅花盗的标志,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独门兵器。”
“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大家只知道他必定是个男的。”
李寻欢诧异道:“哦?为何如此肯定?”
洪汉民道:“因为他不但劫财,还要劫色,江湖无论黑白两道,都恨他入骨,却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
“但只要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着他那独门的标志。”
李寻欢若有所思的道:“凡是死在他手的人,致命的伤痕必在前胸,是么?”
洪汉民点头道:“不错,前胸要害,本是练家子防卫最严密之处,但那梅花盗却偏偏要在此处下手,从无例外,好像若不如此,不足以显出他的厉害。”
李寻欢笑了笑,道:“所以你认为只要穿这件金丝甲,能将梅花盗制住,只要你能将梅花盗制住,可以名扬天下,是么?”
洪汉民坦然道:“江湖人人都知道,只要能躲得过他前胸致命之一击,已先立于不败之地,有机会将他制住。”
“因为他这一击从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击时,不必留什么退路,对自己的防卫必定疏忽。”
李寻欢缓缓点头道:“听来倒像是蛮有道理。”
“若是没有道理,江湖也不会那么多人一心想将这金丝甲弄到手了。”洪汉民叹道:“我若能将梅花盗置之于死地,非但从此扬名江湖,而且……而且那好处也不知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