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名,惟恐因此露出他身份的一丝蛛迹,特意将它归入密件,置于保险箱内。就这样,他几乎把什么都放进去了,却独独将笔记本遗落在外。事后想来,当初他怎么就将它遗落掉的,这简直是个古老而深奥的谜。我相信,绝对相信,他不会因为要经常用而特意留下它的,不会的。他不会这样冒险,他也没有勇气和胆量这样冒险。他留下它似乎是完全没理由的,即使事后,他企图想出一个理由也难以想像。奇怪的是,事发前,他似乎从来没有意识到这本笔记本的存在(事发后也没有马上想到),好像它是一枚别在妇女袖口上的针,除了需要它或者不经意被它刺痛时,平时似乎总是想不到它。但笔记本对容金珍来说,绝不可能是一枚妇女袖口上的针,因为不值钱可以无需记住它。他本意无疑是想记住它的,而且非常想,要牢记住它,要记在心上的心上。因为,这是他最珍贵的东西,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他灵魂的容器。这样一件他最珍重的东西,他的宝贝,他怎么就将它忽视了呢?这的确是个巨大的坚硬的谜——(未完待续)现在,容金珍正在为此深深悔恨,同时他极力想走入神秘的迷宫,找到他为什么把笔记本忽视掉的谜底。开始,他为里面无穷无尽的黑暗所眩晕,但渐渐地,他适应了黑暗,黑暗又成了发现光亮的依靠。就这样,他接近了一个宝贵的思想,他想——也许正是因为我太珍视它了,把它藏得太深了,藏在了我心里的心里,以致使我自己都看不见了……也许在我的潜意识里,笔记本早已不是一件什么孤立存在的、具体的物体,就像我戴的眼镜……这些东西,由于我太需要——简直离不开!早已镶嵌在我生命里,成为我生命的一滴血,身体的一个器官……我感觉不到它们,就像人们通常感觉不到自己有心脏和血液一样……人只有在生病时才会感觉到自己有个身体,眼镜只有不戴时才会想起它,笔记本只有丢掉……想到笔记本已经丢掉,容金珍触电似的从床上坐起来,一边穿着衣服,一边急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