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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1 / 3)

这个人姓郑,因为是个瘸子,名字似乎成了他的奢侈品,像勋章或首饰一样的东西,只有在某些正规场合才登场,平时都是猫在档案袋里闲着的,或者是被郑瘸子替代着的。郑瘸子!郑瘸子!喊得是响响亮亮的,说明郑瘸子没有把瘸当回事。进一步推敲,有两个原因,一个是郑瘸子瘸得很光彩,是他扛过枪、打过仗的象征;二个是郑瘸子其实瘸得并不厉害,只是左脚比右脚欠几公分而已,年轻时他几乎可以通过给跛足增加一个厚鞋跟来基本解决跛相,只是到50岁以后,才开始拄拐杖。我见他时他就拄着拐杖,暗红暗红的枣木雕花拐杖,给我的感觉更具一个老者的威严。这是上世纪90年代初的事情。那个夏天,1956年的夏天,郑瘸子才三十几岁,年富力强,秘密的鞋后跟正在发挥它神奇的、也是骗人的力量,把一个瘸子装备得跟常人相差无几。但是n大学的人靠着天佑几乎一开始就识破了他的诡计。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下午,郑瘸子来到n大学的时候,刚好碰到学生们都在礼堂里听志愿军英雄作英勇事迹报告,校园里静静的,天气也很好,没有夏日灼热的阳光,风轻轻吹着,把路两边的法国梧桐拂得窸窸的响,响得校园里更显得安静。他好似被这份静和安吸引了,临时喊送他来的吉普车停下,吩咐司机三天后到学校招待所来接他,然后就下了车,一个人在校园里漫步起来。15年前,他曾在这里读过三年高中和一年大学,阔别后的重访,他既感到母校的变化,又感到昔日依旧,沉睡的记忆随着漫步从黑暗中走出来,像是用脚步走出来的。报告会散场时,他刚好行至礼堂前,成群的学生从礼堂里涌出来,像水一样铺开在路上,一转眼就把他前后左右地包裹,淹没。他尽量放慢脚步,免得人挤着他,毕竟他有三个鞋后跟,是经不起挤撞的。就这样,一拨拨学生如过江之鲫,冲上来,把他甩在后面,后面又有一拨拨涌上来,与他擦肩而过。他紧紧张张地走着,老是担心有人冲撞他,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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