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草书,用朱红色的笔勾画而成,相当有气势。跟师父生活了这么久的我,一眼就看出来,这就是他的笔记。
他看到我看他,笑着点点头,道:这个名字,是你让我写的,三年前,你还喜欢用笔码字,因为你告诉我,当笔画在纸上,出现的沙沙响你很喜欢,听到就很兴奋,一支笔可以代表你的感情,当你激动的时候,思如泉涌的时候,你会很用力,恨不得把笔尖烙印在纸上,所以,看笔迹,就能理解你在写作时候的心情。
我打开第一页,看到的第一句话是:
“我叫赵三两,我有一个朋友,叫虎子,我们俩认识在广州,几年前,我们俩给一个大哥做马仔的时候,一心想要回家娶媳妇儿的他黑了老大的钱,在这之前,我认识了一个人,他是奇门遁甲的传人。他是我师父。”
我把手指都要掐在我的肉里,沁出血丝也不知不觉,用我最快的度,翻看着这个属于我的笔迹的笔记本。
三个小时,我看到了最后。
“东北大叔,陈海的死。”
这是我笔记里最后的一章内容,下面的部分,全部被撕掉了。
我红着眼睛全身颤抖的问道:下面的内容呢?你放去哪里了?
师父喝了一口水,轻声道:下面的内容,你之前想不出来,但是现在你可以写上了。
这就是你疯掉的理由,你太自负了,你的写作方法有问题,你认为不管你挖什么巨大的坑你到最后都可以填上,所以你写的非常天马行空。
直到你自己也无法想出下面的情节,但是出版社在催稿,无数友在催更逼问你答案的时候,你抓狂了。
你想了无数种可能,写了无数种答案,但是你不满意,你认为逻辑上并不完美,所以你一边写,一边撕掉。
直到你忽然发现这个笔记本被你撕光了的时候,你迷失了你自己。
用你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