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真实和具体,而不仅仅是一种风格化的装饰。它像一枚钉子那样,将痛苦敲进人的身体,使之刻骨铭心。
我想,那是在一个夏天的夜晚,蛐蛐儿在墙角里歌唱。叔叔对妻子说:我要去学校一趟。然后就走了。他去学校是因为他的一件什么东西忘在了办公室里,这件东西一定是非常重要的,否则他就不必要晚上去拿,而可以等到明天早上。不过,他并没有和妻子说这些,他只说:我要去学校一趟。然后就走了。学校离家不远,隔了一条常年干涸的小河,再走过一条小路,路两边的人家,院子里种了向日葵。这正是向日葵结籽的季节。这是暑假的第一周或者是第二周,校园里静悄悄的,蛐蛐儿的歌唱更加洪大和响亮。当叔叔穿过白杨树影里的操场的时候,那气氛一定是非常静谧的。这气氛里有一种力量打动了叔叔的心,使他走进办公室之后没有立即去找他特地来取的东西,而是从墙上拿下一把二胡,开始拉一首忧伤的曲子。住在学校附近的人都听到了这琴声,他们:,先生又在拉琴了。先生拉了一段就不再拉了。这时月亮也升起了,将小河里的流水照得一片一片晶亮。忽然间,这静谧被打破了,空气里起了一团骚动,人人都有些不安,觉着在这镇上的某一处,正发生着一件不寻常的事情。人们从屋里走到门外,望着月光如洗的地面,等待着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事情走过他们的门口。有性急的人已经离开家门,四下里跑了几步。这个小镇在它长久的静谧中培养了一种超然的警觉,它能辨别出每一丝不寻常的气息。这时候,从学校的方向,传来一声尖锐的狗吠。人们顿时紧张起来,血液涌上了头,不出所料,果然出事了。小镇上的居民对非常事件的预感从来不会有错。有人低低地呼唤一声,然后一齐朝狗吠的方向奔跑过去,杂沓的脚步声好像镇上突然聚集起一支军队。男人们在奔跑,女人抱着孩子站在门口,目送他们远行。这样的小镇是不可侵略的,这里万众一心,草木皆兵。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