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什么样的人,大致可以确定了。
叔叔就这样成为了一名年轻的右派。当时,他年轻得还没得及谈恋爱,所以他和别的故事里的右派所不同的是,他没有女朋友,因此就没有人与他联手演出伤感的离别剧。他背了一个简单的铺盖卷,去了青海。去青海的这段路程,我们可从许多“右派”的回忆录里获得印象:大雪苍茫,车在暗夜里行驶,几临深渊和悬崖,宛如一只白色的虫蚁在千沟万壑里爬行。在叔叔身边,有一个老人,教授模样,慈爱地问他有多大年龄,又说叔叔和他第三个儿子一般大。当别的右派熟睡的时候,这老人给他讲了一个俄罗斯童话,关于喝鲜血而活三十年的鹰和吃死尸而活三百年的乌鸦的故事。当鹰尝了一口死尸的腐肉之后,腾空飞起,说道:我宁可喝鲜血活三十年,也不愿吃死尸而活三百年!老人的童话在这雪夜行驶的货车里产生出奇异的效果,青年右派虽然还不能理解童话的含义,可是却被这忧伤又激昂的气氛感动了。后来,那老人与他分在农场的两个大队里,他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这一个夜晚就像是一个梦境,却留给青年一个童话。从此这个童话就存在于他的心间。他认为这童话是教导人们要有意义地活着,要健康的人生而摈弃腐朽的人生。他引申到他的错误,心想自己险些儿误人腐朽的人生,于是努力忏悔,恨不能脱胎换骨。可是后来在一个新的历史时期里,他开始怀疑道:什么是腐朽的人生?什么又是健康的人生呢?他想他那赎罪的半生经验是绝对算不上健康的,他想他半生的经验全是为了向人们证明他是个诚实的青年,这种证明消耗了他整个的青年时期,这有什么意义呢?再后,他又想他的半生不是平淡度过,而是获得了宝贵的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于他日后成为一个大作家无疑是重要的财富,于是,叔叔心里充满了鹰的骄傲。
但是,当我认识叔叔之后,才知道他做右派时,去的并不是青海,而是遣返回乡,到了苏北地区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