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些股票和债券,安居下来。外婆从小生活在昆山,是个小地方,但水陆交通便利,离上海又近,并不闭塞。外婆呢,家里有些当男孩子养的,不是说开明,而是少规矩,就更没约束,所以耳目通透,心中自有主见。她认定像她们这样的孤家寡人,最适合居住的地方,就是上海。码头大,活路多,人就可以靠自己。外婆还是个会享受的人,多少是闺中待字久了,有些老姑娘独幅的脾气,很会照顾自己。这点,上海也适合她。到了上海,她们母女几乎摇身一变,变成摩登的女人和小孩。外婆烫了发,足登高跟鞋,跟着时下的流行,无袖旗袍外面罩一领齐腰的短斗篷。小姑娘是洋装打扮,头发用火钳卷了,束起来,顶上系一个蝴蝶结,穿连衣裙,裙摆蓬到膝上,拎着花布书包,到隔壁弄堂的小学校读书。这一大~小,说实在是有些俗丽,其实是乡气未脱,憋着一股子心劲,要挣进这“东方巴黎”大都会的潮流里去。时髦到底是需要陶冶的,还要抢时间,越早受到教育越好。到那女儿上中学时,已经气定神闲。她平日只穿女中里的阴丹士林兰的校服,套一件藏青开司米对襟毛衣,要说是老气的,可怎么抵挡得住扑面的青春和美丽!她真是长成了一朵花,一朵盛丽的花,素朴的装束则使之清秀。肤色是白亮白亮的,眸子黑亮,脸颊的线条特别娇好。她的母亲声色也略沉着了些,当然不如她更领这城市的精神,就还是张扬的,看上去倒要比女儿穿戴鲜亮。身上总是有花和珠子,还有晶片,指甲上涂了蔻丹,夹着长长的香烟,和女朋友搓麻将。上海人叫作“豁辣”。
女儿长到十七岁时,和一伙同学去考剧团,在抗日话剧《芦沟桥》里跑龙套。下一年正式编入救亡演剧队,去了武汉。三年后,又编人新中国剧社,来到广西桂林。能让独生女离家远行,也是她“豁辣”的表现,不缠绵。此时,孤岛上海虽是一片歌舞升平,但她却并不相信能够长久。她是拿国事当家事看,晓得一荣俱荣,一损俱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