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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六章 利益触角(3 / 5)

贾之中还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利润不是很好评估,那就是青楼,要说青楼的利润,可能是超过某些大商贾的,可惜人家去逛青楼,给出多少的银子,自身不会说出来,这虽然也属于交易的范畴,但价格不一,而且时常浮动。

郑勋睿提出的十抽一的商贸赋税,是从其经营的过程之中抽取,也就是说赋税覆盖了整个交易的过程,计算赋税的方式,是按照成本和利润的总数计算,这对于从来都没有承当过赋税的商贾来说,的确是一个巨大的负担。

没有任何的仪式,也没有任何的说明,从六月初十开始,洪门突然开始行动了。

所有的商贾,都要有洪门下发的一种叫做经营证的东西,有了这个经营证,才能够在淮北各地经营,甚至包括漕运所牵涉到的所有地方,商贾若是拒绝领取洪门下发的经营证,则会失去在淮北做生意的资格。

经营证背后涵盖的意思,就是洪门要抽取商贾经营费用的十分之一,每个月洪门都会派遣专人,找到商贾收取这十分之一的费用,至于说这费用的名字,洪门的解释是保护费。

商贾必须接受洪门下发的经营证,一旦接受了经营证,就意味着缴纳所有经营费用的十分之一给洪门,作为保护费。

按说这样做会引发轩然大波的,不过是一个洪门组织,凭什么给淮北所有的商贾下发经营证,凭什么抽取十分之一的保护费,这岂不是明抢吗。

要知道那些大商贾,背后往往都是士大夫家族支撑的,甚至直接就是士大夫家族经营做生意,洪门这样的做法,他们会心甘情愿承受吗。

史可法和马士英等人是非常担心的,害怕这种突然而来的操作,会引发淮北各地巨大的震荡,以至于地方上局势的不稳定,可郑勋睿和徐望华等人倒不是特别的担心。

从六月初十到十二,短短三天时间,洪门发下去了九千多经营证,收取的五月的保护费超过了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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