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别舍不得吃啊!”云静姝看着他,“吃完了,咱再去买不就行了。”
“买的时候,我就吃过一个了。”他将下巴搁在膝盖上,手里拿着半截细柴枝,百无聊赖地在地上胡乱画着。捏细枝的那只手,修长倒是修长,就是太瘦,皮包骨头,没有一点肉质感和美感,指甲缝里全是黑泥。
“你昨天受了伤,现在好些了没?”云静姝跳开话题,她能理解,从记事的一天起就没吃饱过的孩子对于钱和食物看得有多重要,既然他想把这些馒头都带着走,那就带着走,反正到时候是租马车去的,又不是走路,不用他们肩扛手提。
“没事。”他没抬头,声音也听不出特别的情绪,似乎受伤对他来说早就是家常便饭,更不会因为旁人问起就委屈卖惨。
可越是在惨境中坚强的人,越容易让旁观者心疼。
看到这样的小乞丐,云静姝是有些难受的,兴许是自己当了母亲的原因,如今的她见不得任何一个孩子受苦,一看见就会联想到自己那嗷嗷待哺的乖儿子——虽然小乞丐与她年龄不相上下,但她还是自动将对方当成小孩看待。
“你要不吃的话,咱们现在就走吧!”云静姝走过去,掰了几个馒头把里面的碎银拿出来。
“去镇上?”他扔了柴枝,抬头看她。
“嗯。”
“那你等等我。”小乞丐站起来,把麻袋扎起来,扛着走到大佛像后面藏好,拍了拍手上的灰尘,“走吧!”
“我不认路,你先。”云静姝给他让开。
小乞丐当仁不让地走在前头,两人不多会儿就来到镇上,这地方兴许是离京城有些偏远,不算太富庶,集市上的货物显得过分单调,不过好在一目了然,因为所有的店铺屋檐下都会用一面旗帜写着代表店铺性质的字,譬如前面的米铺就写着“米”,酒肆则是写着“酒”。
云静姝一眼看见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