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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大明崇祯第一权臣 > 第七卷 第六章 贪腐之道

第七卷 第六章 贪腐之道(2 / 7)

朝廷则会根据银两的数量给予一定品级官职作为回报。

当然,这个捐纳得来的官都是没有什么权力的散官,也就是自己管自己,管不到别人,也不会对朝堂产生什么影响。

歙县吴氏祖上靠采买黄山上的木材起家,后面又响应朝廷号召,为边军将士输送粮草辎重,换取盐引,做起了盐业生意,并因此而暴富。

名利,名利,这名利二字不知道害死多少人,这人一有了名,就想求利,这人一有了利,就想求名,而在明朝经商是贱业,当官才是光宗耀祖的行当,于是乎,歙县吴氏暴富之后便开始捐纳买官了。

歙县吴氏第一次捐纳是在万历初年,那时候万历刚继位,京城地震,北方遭遇旱灾,南方又遭遇水灾,吴养春的爷爷吴守礼主动捐出白银二十万两用来赈灾,朝廷大为褒奖,授吴氏南都光禄寺属官两员。

歙县吴氏第二次捐纳是在万历二十五年,那时候万历朝鲜战争正如火如荼,皇宫又遭遇大火,朝廷急需用钱,吴养春的父亲吴时佐率兄弟子侄捐献白银三十万两以为军资,助明军在朝鲜击败倭寇,朝廷再次大大褒奖了一番,并授予吴养春这一辈兄弟五人中书舍人之职。

应该说,歙县吴氏是当时商人的典范,虽说他们捐助银两是为求官,但也为朝廷赈灾和对外战争做出了不少贡献,按理来说,朝廷应该好好褒奖并给予一定的照顾。

万历朝的确是这样,朝廷褒奖完歙县吴氏,还对他们相当的照顾,其他做盐业生意的商贩在换取盐引的时候总要被贪官污吏盘剥一番,歙县吴氏却从来没被刁难过。

但是,一到天启朝,这朝廷对歙县吴氏的态度就变了,或者说贪官污吏的手已经管不住了,他们可不管你歙县吴氏是受到万历皇帝褒奖的义商,一旦有机会,他们就要扑上去撕咬几口。

比如,吴时佐死后,因为吴养春是长子,分得了黄山两千多亩山地和淮阳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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