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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十五章 众怒难犯(1 / 4)

《大明律集解附例》简称《大明律》是太祖皇帝朱元璋总结历代法律施行的经验和教训详细制定而成,也是整个明朝一直通用的一部综合性法典。

一般情况下,明朝官员审案用的都是《大明律》,只有在《大明律》中找不到相关的规定和刑罚时才会从《问刑条例》和《大明会典》等补充性法规中去查找,至于《大诰》这种酷法,早在嘉靖年间就被废止了。

现在,既然《大明律》中对弓虽jian有明确的规定,自然是按《大明律》来。

如果是个一般的地痞流氓甚或是里正甲首什么的,那张斌肯定会毫不犹豫的下令先打个一百大板然后流放三千里。

但是,这徐辉可不是一般人,他可是工部左侍郎徐大化的远房侄子,更重要的,他还是徐大化的敛财工具。

打一百杖再流放三千里,这敛财工具等于是废了,一个县令,敢废掉工部左侍郎的敛财工具吗?

张斌貌似有点怂了,他脸上明显露出了为难之色。

徐辉也有点怕了,他怕这个县令大人突然哪根筋搭错了,直接把他给办了!

到那时候,县令张斌会不会有事他不知道,他自己绝对是完蛋了。

县令大人不说话,整个公堂顿时陷入一阵诡异的安静中。

考虑了半晌,张斌这才摸着额头,艰难的问道:“徐员外,你有什么话说?”

这话暗示的意味很浓,意思就是说,我可不想为难你啊,你赶紧狡辩啊。

徐辉虽然长的跟头猪一样,却不是个猪头,张斌的意思他当然明白,这位县令大人怂了,不敢把他怎么样,所以才让他自己狡辩几句,然后找个台阶,把他给放了。

他眼珠子一转,顺势狡辩道:“启禀县令大人,小人是去相亲的,相亲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并不是弓虽jian。”

卧槽,这家伙,有够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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