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一捞,霸气侧露地将她从被子里捞了出来。
“要死呀,我都没穿衣服,你不会让我用这种造型回家吧?”
赵飞燕气乐了,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声来,她被这个强盗打败了,只好乖乖穿好衣服,被杨天搂在胳膊弯里,拽上了车。
送她回到公寓楼下:“自己上去吧,相信阿雅还在公寓里,我就不上去讨骂了。”
杨天扬了扬手,抛了一个袋子在赵飞燕的怀里。
“这是?”
打开袋子一看,原来是三颗夜明珠。
“拿去玩,剩下的我要研磨成粉给乐乐冲服。”杨天脚下油门一点,驶出了公寓,朝着兰溪谷而去。
望着泛着荧光的夜明珠,赵飞燕决定用来镶成戒指和耳钉。
如果她有幸成为杨天的新娘,一定戴着这种稀世之宝,穿上最美的婚纱,进入婚礼的殿堂。
想到这里,一抹甩不去的淡淡忧伤涌上心头。
回到公寓,迎接赵飞燕的是阿雅扔来的枕头:“老实招供,昨天晚上去哪里浪了?为毛没有去修炼,害我一个人,还被一群小流氓跟踪,差点吓尿。”
阿雅气急败坏地望着赵飞燕,将她上下扫描了一遍,眼睛定格在她手里的袋子上。
这么腥臭的袋子,也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鬼。
“小心一点,这可是稀世之宝。”赵飞燕如获至宝状,生怕被阿雅抢了去。
“看这骚样,一定是野男人送的吧?”
阿雅伸手一夺,打开袋子一看,原来是三团牡蛎肉裹着三颗大珍珠。
“我去!这么大颗的珍珠,人造的吧?还会发光,这仿真度不错,居然包在牡蛎肉里面,一看就是老司机所为?快点儿招供,到底是哪位船老大送的?”
阿雅跑到厨房,取出陶瓷刀,划开牡蛎肉,挤出珍珠,她发现每一颗珍珠有拇指头这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