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只要将市场做大了,将各地的大家族拉下水,不信没有人为他保驾护航。
到了那个时候,就算是朝廷,也得捏着鼻子认了,谁要说卖的贵,绝对有人告诉你贵的道理,就跟后世的钻石营销一样。
“死当还是活当?”
“活当。”
“五十两银子。”
“掌柜的,我这可是上好的熊皮袄,你看这毛色,你看这皮质,买的时候可是花了六百两,你怎么也得给了一百两吧?”
“你想得倒是挺美,我这里是当铺,不是慈善坊,你就算是死当,我也最多给你八十两,不行你就去下家吧。”
王旭进去的时候,正有一位带刀的汉子,与掌柜的争论着什么。
从外表看,这人应该是从北地过来的游侠,或者去过北地的豪客。
汉子或许曾经如意过,现在落魄了,宛如卖马的秦琼,连身上的行头都要卖掉。
这不夸张,天下兴儒,佛道两家都得靠边,饥一顿,饱一顿的,更别说是江湖中人了。
普通武者,就是上了品级,也就是当个镖师,做个护院的命,得了贵人赏识,或者在北地立下过军功,才能在县上当个捕快,捕头之类的谋生。
更多人,不是成了守城的兵丁,就是成了乡下的猎户,这种人王旭见的多了。
“六十两,长则三月,短则半月,我一定过来赎它。”
“五十两,不当就去下一家,保证你还会回来的。”
掌柜的兴致缺缺,那副样子不像在做生意,反而像是施舍一样。
带刀的汉子面红脖子粗,犹豫良久,还是带着熊皮袄走了。
“慢走,这里是南街廖记,回来还可以找我。”临走的时候,掌柜的目光带笑,那副眼神,分明再说你一定会回来的。
感觉到王旭目光中的错愕,跟他来的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