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杂质。
经过后期的打磨与抛光,王旭也对这批成品不太满意。
他要的效果是,玻璃珠一出现在市场,立刻能造成万人空港。
有杂质的玻璃珠,除了玻璃本身的卖点以外,一点美感都没有,与他想要的差之甚远。
另外,磨具也不符合规格,这批磨具太粗糙了,用这种磨具制成的玻璃珠,表面没有如玉般的光滑,二次打磨又将影响玻璃珠的美观。
第一批成品,王旭下令全部销毁重练,一颗不留。
听到这个命令,工人们痛哭失声,纷纷说这已经是前所未有的宝贝了,之珍珠都不差分毫。
王旭摇头不语,难道他会告诉这些人,玻璃第一次面世时,是当做珠宝来交易的。
第一批带着玻璃珠,来到北美洲的人,甚至用一箱玻璃珠,从印第安人手换走了三箱宝石。
对玻璃珠的热爱,一度引得印第安人之间相互开战,被自负为明人的欧洲各国争相报道。
一批,两批,三批...
一个月内,玻璃制造厂,进行了十二次烧制。
六月初这一天,经过一个月的反复尝试,第一批被王旭认定为合格的产品,终于出现在了他手。
那是一千颗指甲盖大小的玻璃珠,外表跟小时候的弹珠相似,晶莹剔透,宛如水晶。
在没有见过玻璃,不知道玻璃是什么的古代,王旭说这是天然水晶,是宝石,又有谁敢说不是。
“单纯的制作玻璃珠,我的工厂一月之间,起码能制造出十万颗。只是物以稀为贵,而且也为了避免树大招风,每月玻璃珠的流出,一定要控制在一万颗下,才能越发的让人觉得珍贵,也不至于太过显眼。”
王旭是从现代来的,知道什么叫饥饿营销,也知道什么叫自我保护。
市面,珍珠一直是紧销货,素有东珠不如西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