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他还是想去吃大餐。
看着文采的样子,秋生一肚子的气。
交朋友讲究礼尚往来,别人请你三次,你总得请别人一次吧。
有钱有有钱的请法,没钱有没钱的请法,总想着占便宜,这样是不会有朋友的。
“好吧,就去吃豆花,吃惯了大鱼大肉,偶尔换换口味也很有必要。”王旭看秋生的样子就知道,这不是个喜欢占小便宜的人,与文才不是一个性格。
文才只要你请他,他就说你好,有便宜就往上凑,脸皮厚的跟城墙一样。
秋生则不同,他家里是做小生意的,明白这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并不认为别人天生就该对自己好。
今天要是坚持去酒楼,秋生可能拉不下面子也会去,但是去过之后就再也没有下次了。
平时别看他嬉嬉笑笑的,其实秋生是个有主见的人。
“王哥,袁家豆花店的豆花,可以说是远近闻名,保证你吃了就会喜欢。”秋生走在前面带路,行走之间每一步都是一样的,看上去距离分毫不差。
王旭观察着秋生的步伐,发现秋生并不是刻意这么走的,而是走出了自己的习惯,于是问道:“秋生,你的功夫跟谁学的,看着不像是英叔的路子啊!”
“我小的时候,有幸得见耿德海先生,在他身边得到了大圣劈挂拳的真传。此后,我师父又融合道家养气功夫,帮我弥补自身不足,所以我的武功不是纯粹的道家路子。”秋生很随意的回答着,说完之后目光一闪,道:“王哥,我师父说你的一身功夫,遇到僵尸了都不怕,我能跟你过两手吗?”
“不好,我的铁砂掌刚强无比,不适合练手。”秋生的手上功夫不弱,但是在王旭眼中也就是不弱而已,还达不到跟他交手的地步。
如今王旭的铁砂掌,已经快到了即将大成的边缘,配合着硬气功,一掌下去铁板也能打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