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尚节俭的洪武皇帝作了严格的规定:朝廷命官的住处、商户的住处,民户的住处。
大到院落、门窗,小到横梁、拱架、台阶,甚至于所用的漆色、铁环等,几乎无微不至。
不过到了明朝后期,这个规定也慢慢的有些松了些,继承皇位的皇帝,不像他们的开国先祖皇帝那样受过那么多的苦难,自然也体会不到那种不易。
显然,这处宅院是有些不合规制的,若是他的主人不是朝廷命官的话。
院墙外,已经站着一排衙役,从他们的服饰来看,应该是来自两个衙门,自然也互不所属了。
“人,我们必须要带走,这是知府大人的命令”。
说话的是知府衙门的一个捕头,一个胖胖的年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对于知府衙门所在的府城,这种事儿也只能落在知府衙门人的身,既轮不到县衙,也非布政司衙门直接插手。
这么一说,肖大可自然不干了:“人,你们可以带走,但必须要先带到我们盐课提举司衙门,等我们仲大人问过话才行”。
肖大可是负责去知府衙门‘叫人’的,到了门口,两拨人却掐了起来。
说是这么说着,双方人马都没有动一动的意思。
院墙内,一间硕大的主屋,几个衙役正静静的站在那里,双眼紧紧的盯着眼前的纱布帘子。
帘子是粉红色的,宛若一层薄纱,窗外亮光洒进来,看的还算清楚。
帘子之后,一个妇人正用被子紧紧挡在身前,脸满是惊恐,不时发出求救的声音,还对一旁的男子充满怨气:“快,快让他们走,没用的东西……”。
这个名叫任小安的年男子,长得有些肥硕,一副油腻的感觉,让人不免后退几步。
“我……我是有功名的,不信,你们可以到知府衙门去问”。
任小安再次重复着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