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剧情,还是不要了好不好?
“不好听,一点儿都不好听!”
高连忙摇头如拨浪鼓:“这样吧,我给你取个名字:洛萨,叫洛萨,怎么样?”
“洛萨?听起来不错,不过我更喜欢瓦里安……好吧你别瞪我,你是王子,听你的。那姓氏呢?一个骑士,总该有个姓氏吧?”兰斯洛特又问道。
高可没敢说,其实洛萨不是名字,恰恰是姓氏。
洛萨的全名其实叫“安度因·洛萨”,算是“瓦里安国王”的叔叔了。
小王子安度因的名字,其实是瓦里安国王为了纪念洛萨起的……
“别管那么多了,一个化名而已,没人问你姓氏的。在外人面前,你叫洛萨了!”
高一阵头疼,揉了揉太阳穴,连忙扯开话题:“洛萨骑士,天快黑了,我们该找地方休息了,晚赶路可不明智!再说,走了半天了,我的腿快断了!”
“豺狼人平原可没地方休息。”
兰斯洛特还在为不能叫“瓦里安”有些遗憾。
不过找地方过夜,的确很重要。
他眯着眼四处张望,忽然指着某个方向道:“看!那边有个小屋!我们去那儿过夜!”
…………
还真有一个小屋。
豺狼人平原虽然很危险,但也不是处处危险的。
毕竟足足3000平方公里,大多数县区还要大不少,都和一些小一点的地市差不多大了。
五千豺狼人撒在里面,也没有想象那么密集。
常年在这一带活动的冒险者,肯定对这里非常了解,有些歇脚的地方,不足为。
靠近之后,高才发现,这个小屋其实不算太小,居然还有一个破败的院子。
差不多和农村普通人家的院子那么大,风吹雨打,破败不堪,粗略估计也得有百年的历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