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就走,不管别人是不是收尾,一派影帝风采;现在变得顾左右而言他,常常饭也不吃,一个人楞楞地坐在那里发呆;别人问他话,他沉吟半天,猛然皱着眉抬头:
「你刚才说什么?」
众人也跟他在那里犯楞,不敢再动筷子。世界上只有我,知道瞎鹿内心的痛楚。瞎鹿见了我,目光躲闪,埋头喝酒。从瞎鹿鼻子冒出的酒气中,我看到孬吟在瞎鹿心中成了一个化不掉的情结。酒气中袅袅升起的孬吟,依然是演台上的步态,大腿、腰身、美眼,都楚楚动人。我清楚地知道,事情到了这种地步,一切都无可挽回,瞎鹿的艺术生涯,肯定要被冯·大美眼给扼杀了。或者恰恰相反,这会成为瞎鹿艺术再上一个台阶的爆发点。一切全在瞎鹿的把握。从后来的发展看,瞎鹿走了前一种道路,没有把真情化为动力,为了爱情,把家身性命都拋弃了。当孬舅号召一帮同性关系者上山下乡,与故乡的猪蛋、六指、白蚂蚁、曹成、袁哨、白石头同吃同住,摸爬滚打,一切窝里翻,让故乡消磨掉他们身上的异味、异端、异化和同性化;本来这事和瞎鹿没有关系,孬舅也没有把瞎鹿划到圈里,他认为瞎鹿还没有到那种地步;但瞎鹿自告奋勇,把正在主演的一部稳拿康城奖的片子都扔了,追随大家到了故乡。因为这些上山下乡的同性关系者之中有孬妗。他是追随冯·大美眼而去。福克纳和王朔的电影本子也白写了。当后来瞎鹿在故乡发现冯·大美眼的同性关系无可救药,对他的追求置之不理,认为这种追求低级、肤浅,不懂爱恋的真谛,瞎鹿差一点扼腕自杀。
孬妗就是这样一个人。但一开始我们与孬舅都不了解她。孬舅一千多年前是什么?是一个杀猪宰羊的屠夫,赤着脚、扛杆红缨枪在曹成部队里当「新军」。动不动就说「不行挖个坑埋了你」。那时哪里会想到他日后要当世界的秘书长?在这一点上他倒没有未雨绸缪、预设和锁定。那时的孬妗还是前孬妗。穿一偏襟大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