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开发商许诺先搬的有奖励,所以很多人当然很快搬走了,“实际上,这里80%都是老公房,我是在私有房产当中面积最大的一家,产权证和国土证两证齐全,上面都注明了是营业房。”梅佳似乎想以此说明,其他拆迁户没有成为“钉子户”,是因为他们没有她的“底气”。
曾省长还是很认同这一点,因人而异,房屋也会存在不同的情况,“可你不搬,这儿的环境也不能再好啊!”
“想不通啊!”
“有人强迫过么?”
“拆迁开始后,这里十分混乱,偷盗成风,多次失火,有一户人家一连被烧了两次。”梅佳很谨慎,没有明说是否存在暴力拆迁,但她说,“明显是有人纵火,用汽油瓶扔进屋内的。”
对于这一说法,曾省长把目光转向了开发商,“你们知道这事么?”
开发商矢口否认,“是乞丐住在搬迁后的房子内取暖时导致失火的。”
曾省长没表态,又把眼光转向了国土部门的人,“你们拆迁工作队怎么看?”
“确实是失火,而非人为纵火。”
国土部门的人也是同样解释。
曾省长倒没多说,只是道:“能下这个定义的只有公安机关……”
开发商委托了区房管局下属的拆迁工程处进行这个项目区的拆迁,梅佳说:“他们很有策略,逐个击破,先公房,再私房,再门面,把居民分成一片散沙……开发商与房管局领导从一开始就跟我说,鉴于我的房子两证齐全、面积最大,等别的拆迁户搬走了,再最后单独处理我的问题。”。
几方一块儿,共同争论着一些话题。
挖土机开进施工现场,唯剩这一家不拆。
梅佳告诉曾省长,她选择还房的要求是原位置、原楼层、原朝向、原面积。这“四原”,后来被房管部门认定是拆迁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协议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