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了,变成一个坚强的战士。
不再怕死,不再畏首畏尾,以天下为己任。这正是他希望看到的效果。
“哥,你是不是想见见脱脱大人?”朱重八问。
“是,一年多没见,非常想念,其实脱脱是个不错的丞相。”
朱重八点点头:“是,如果元顺帝啥都听他的,大元朝也不至于搞成这样,至少可以多延续五十年。可老头子生不逢时啊,保了一个昏君。”
“咱俩就在路边等,等着他们到来。”陈浩坐在马上,威风凛凛。
他已经完全是个明朝人了,头发很长,挽了纂,脑袋上戴了头盔。
身上的战甲也是明朝人的,白盔甲变成了红盔甲,上面粘满了鲜血。
一路过来,他没有杀人,只是在伤人,那些血都是鞑子伤兵溅在他身上的。
盔甲里的衣服是红色的,裤子同样是红色。
这身衣服就是红巾军的打扮,这样,在战场上士兵不容易混淆,把他当成敌人。
当然,他不是红巾军,也不是为了打仗,本就是救人,阻止战争。
穿越到这个时代,他只有两个目的:第一是自己好好活着,第二,帮更多人好好活着……。
他会凭着自己的一腔热血,竭力救活每一个人。不管是红巾军,鞑子兵,还是老百姓。
站在山道上,他的身体很笔直,也很挺拔。
微风吹动着头盔上的红缨,红缨随风飘洒,宛如天神。
很快,鞑子兵过来了,云萝在最前面勒住了战马。
瞧见他,女孩子又吓一跳:“死鬼!你咋还没跑?在这儿干啥?”
云萝差点没气死,心说:你个挨千刀的,赶紧逃回濠州啊?电线杆子一样杵在这儿,等着我杀你啊?
小姑奶奶放慢脚步,就是在给你逃走的时间,你个傻笔真够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