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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兵已在颈(4 / 6)

功,最后成为一方豪杰的。

他立刻打开信仔细查看,一瞅不要紧,身体又打个冷战。

朱重八跟上次陈友谅发来的信一样,上面只有四个字:兄弟救命……。

而且信是用血写的,一定是咬破了自己的手指。

陈浩立刻问:“咋回事儿?我兄弟咋了?”

马卒说:“不知道,我就是个送信的,这封信是从定州邮寄来的。”

陈浩立刻点点头说:“你走吧,我明白了……。”

他当然知道咋回事儿,因为朱重八第一次加入红巾军,就遭受了挫折,被郭子兴当做奸细抓了起来。

战争年代,对奸细都是很残忍的,抓住以后二话不说,立刻砍头。

也就是说,朱重八的脑袋要被郭子兴拿走了,这孙子吓尿了,不得不求救陈浩。

……

小朱的日子一点都不好过。

他最后一次跟陈浩见面,是两年前,在山西的太原府。

那一天,路过太白楼,他实在饿得不行,就跟几个叫花子偷了一笼包子。

运气很不好,包子是素馅的,还被人当场抓住。

偏赶上那天,陈友谅跟张士诚还有陈浩在太白楼上义结金兰。

陈浩邀请他一起参加,可朱重八却撇撇嘴,嘴巴裂得跟瓢儿一样。

他不削于跟陈友谅和张士诚为伍,于是断言拒绝。

临走还吟出一首菊花诗……百花发时我不发,我若发时都吓杀,要与西风战一场,遍身穿就黄金甲……。

这首诗,他当时是瞎念的,就是在嘲讽张士诚跟陈友谅。

那意思,别瞧不起老子,一旦有机会,我他娘的也会发达。

而且老子发达了,会把你们这些王八蛋全部收拾掉。

离开山西太原府以后,朱重八没地方去,仍旧一直讨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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