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地方躲着,不要露头。”程书白无语,几个标准走位迅速到营长跟前:“营长,给我把狙击枪,我去压制鬼子火力。”
“滚开,别捣乱。”营长还没说话,连长王狗蛋一脚把他踹开:“贪生怕死的家伙,等这场打完,看我怎么收拾你?”
营长摇头,浑然也没把程书白当回事:“你还是找地方躲着吧,我看你也不适合上战场,等仗打完,我申请上级给你调到后方去,那里相对安全一些。”他觉得很丢脸,他带出来的兵没一个贪生怕死,可偏偏程书白是个例外。
程书白眉头紧锁,不错,之前这幅身体的主人确实胆小如鼠,但他不是,他前世是军人,这一世也一样要做一个有血性的战士。
既然营长和连长都不同意,程书白打算擅自行动,突然看到墙根底下有个破木盒子,他心中一喜,那盒子应该是装枪用的。
打开一瞧,果然,是一把落了灰的狙击枪,很破,看来已经很久没有人用过了,但总好过没有。程书白抓起枪就走,他要找一处合适的狙击点,要让鬼子知道知道,虽然他们装备破,但不代表没天才。
“奶奶个熊的,这小子吃了雄心豹子胆不成?”王狗蛋见有战士冲出去,连忙就要提醒他小心,可一看是程书白,顿时一脸震惊。他想过任何人会冲出去,但绝不相信会是程书白。
“这小子,还是有点血性嘛,像个带把的爷们。王狗蛋,派几个人丢手榴弹保护他。”营长一脸兴奋,能看到程书白突然变得像个男人,他心里无比高兴,这才是他想要的战士。
王狗蛋一百个不情愿,那小子出去也是送死,丢手榴弹保护他,分明是浪费,但他也不敢多说,随便找几个人丢两颗手榴弹出去,便再也舍不得往外丢。
此时,墨阳城里已经有一百人的鬼子精锐集合完毕,正等着狙击手信号,要去灭掉对面的华夏军队。
而狙击手也在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