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可旺只感觉全身上下无一处不疼,皮鞭抽过的地方早已皮开肉绽,稍有移动就犹如刀割。
孙可旺出奇的没有呻吟出声,他挣扎着伸出手,扶着旁边的刑架站起身来。因为他是个孩子,那些狱卒怕打死人王爷怪罪,昨天下手很有分寸,所以孙可旺此时虽然伤口惊人却并未伤筋动骨。他在刑房里努力活动了几下,感受着血液重新回到四肢的那种麻痒感,他终于恢复了行动能力。
这里是专门用于行刑的房间,不是后面的地牢,因此看押的并不严密,而此时那三个已经累坏的狱卒就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呼呼大睡,完全没有防备。见到这三个家伙,孙可旺咬了咬牙,伸手将裤管里绑着的匕首拿了出来。
因为是个小孩子,王府家丁没想到他会带武器,所以从头到尾根本没有搜身,这才让他保留了唯一的武器。如今武器在手,孙可旺感觉自己还有逃出去的机会。不过他是个有仇必报的人,眼前三个狱卒他并不打算放过。
在逃难的路上,因为太过饥饿,孙可旺杀过不少野狗充饥,但杀人还从未有过。不过根据他平日杀狗的经验,直接抹了脖子并非好办法,哪怕将野狗的气管切开,对方也会挣扎一阵子。最好的猎杀方法,就是一刀捅入心口,那样血液会流向五脏六腑,整个人立刻完蛋,不会有丝毫反抗之力。
孙可旺知道,现在杀人很危险,一旦对方察觉,他根本没有逃走的机会。不过被这三个人折磨了一夜,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牙齿紧紧咬着嘴唇,孙可旺几乎是拖着两条腿,艰难的走到三个狱卒身旁,他高高举起匕首,对准其中一个狱卒裸露的胸膛上。
噗的一声闷响,孙可旺匕首入体没有丝毫犹豫,那个狱卒连惨叫声都没有发出,两腿一蹬顿时了账。匕首拔出的同时,带起一篷鲜血,喷得孙可旺满头满脸。然而这些鲜血并未让他有丝毫犹豫,反而激起了其内心深处的凶性。